湖北五峰法院“生态司法+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揭牌
发布时间:2022-03-11 12:19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 匡柏学 吴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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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记者匡柏学 通讯员 吴昌兴)3月10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湾潭镇红烈村举行。五峰法院、五峰林业局、湾潭镇政府负责人出席活动并为基地揭牌。

近年来,湾潭镇红烈村立足当地生态禀赋,顺应自然本色,实现科学发展和特色发展,让“两山”理念在土家山寨落地生根,先后被授予“国家森林乡村”“省级生态村”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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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法院负责人表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为保障基地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持续推进,五峰法院将坚持“生态司法+党建引领”,引导党员、干警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党建结对共建共治新格局;坚持“生态司法+产业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林药蜂”等立体生态产业;坚持“生态司法+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主动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及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于发端;坚持“生态司法+背篓法庭”,依托“背篓法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

2021年以来,作为省高级法院批准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全省十个基层法院之一,五峰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积极作为,探索创新“生态司法+”模式,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创新生态修复异地补植机制,建成一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件,充分发挥了依法打击、生态修复和宣传教育作用,为推动五峰发展高质量、生态高颜值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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