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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零门槛”

发布时间:2018-04-19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

  吉林日报4月17日讯(记者刘巍)今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有效满足人才来吉落户需求,积极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宽松政策环境和良好服务环境,省公安厅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真正助力实现人才落户我省“零门槛”。

  取消落户限制。《六条措施》规定,人才落户不受购房、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人才到基层或偏远地区参加经济建设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工作地或迁回原迁出地。人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步申请办理落户。

  简化落户手续。《六条措施》规定,人才申请落户的,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的,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优化落户审批流程。为尽可能减少办事人才往返奔波和等候时间,实现人才落户“一窗受理、只跑一次”,《六条措施》提出人才申请落户的,可直接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无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请。

  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六条措施》规定,人才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受在当地居住、工作、生活等条件限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省内任意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请办理。人才办理居住证的,制发周期从15天缩短为5天。户政大厅和有条件的派出所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办理户籍业务提供便捷服务。对因身体、工作等原因不便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办证、上门送证、上门办理暂住登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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