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军老战士可申领纪念章了[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2020-07-15 05:09 文章来源:[海东时报] 作者: [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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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 李永兰)你身边是否有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志愿军老英雄?快去告诉他们,现在可以申领纪念章了。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工作的通告指出,具有青海省户籍或者居住在青海省,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自行申报“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具体包括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以上人员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列入纪念章申报发放范围。

据介绍,申报个人需于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表填报工作,申报表可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相关通知中下载。符合颁发纪念章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行委)民政局或者退役军人事务局填写纪念章个人申报表,不便前往的也可以到乡镇、街道(社区)填写纪念章个人申报表。居住地在外省市区的,按当地规定程序申报。在乡镇、街道(社区)填写纪念章个人申报表的,由乡镇、街道(社区)按归口将纪念章个人申报表送交县(市、区、行委)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区、行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确认后,统一将收集的个人申报材料送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送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审核无误后,报省纪念章统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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