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如何影响消费者权益?[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20-06-17 05:29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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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沙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出台,对于消费者维权而言有何意义?《民法典》中,哪些内容和消费维权息息相关?6月18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将举办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主办,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潇湘晨报协办。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指出,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而消费,作为人民生活的必然场景,是人民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对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重要组成。“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将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如何通过《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懂法、用法,理性、依法维权。


    比如说,在消费过程中,签合同是最为常见的场景。不少消费者有过这种经历:在大量公用企业、银行、保险等经营者的格式合同中,密密麻麻的各类条款,消费者往往不会花费大量时间细读,即便仔细看,有的条款也不太理解。而一旦出现纠纷,经营者就提出消费者已签字确认,自己无须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令人头疼,但其实消费者可以维权。《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经营者没有采用醒目可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一旦出现不利于消费者的情况,即使消费者签字确认,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免责或者获得相应的补偿。


    再如,在房地产领域,由于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经营者宁可选择违约,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也要解除定金合同,通过再次销售获得更多利益;在家装过程中,经营者把地板、地砖等商品或者家电、家具类商品送到消费者家中后,消费者未进行现场清点查验就签字,但在实际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数量缺少或者商品存在外观擦伤、裂缝、磕碰等现象;自家的爱车在汽车品牌的召回之列,被召回后,产品责任怎么划分,赔偿如何界定?……这些消费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民法典》是否能提供法律武器?这些消费者关心的问题都将在“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上得到解答,广大消费者敬请关注本报报道。


    潇湘晨报也向广大消费者征集“生活中的哪些维权难题”,入选的话题或意见,本报将在研讨会上替消费者提出疑问,获取专业解答。            

    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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