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红莉) 近日,凌源市人民法院与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强强联手,鼎力合作,仅用两天时间便成功处理了一起横跨新疆、辽宁两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纠纷,既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又稳妥化解了信访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赞扬。
昨日,记者在凌源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018年8月3日,新疆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辽宁省凌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9月1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辽宁省凌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远东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辽宁省凌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履行,远东公司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期间,依法查封了辽宁省凌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并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该公司账户被查封后,诸多业务无法正常运转,公司多次寻求有关部门协调未果。
凌源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一案情后,本着服务企业发展,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角度出发,决定选派本院执行局执行事务中心主任高凤彬等远赴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力企业处理此案。
凌源市人民法院经沟通了解到,远大公司因辽宁凌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支付工程款,致近百名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已有18起涉案农民工将远大公司诉至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亦正寻求解决办法。
凌源、和田两地法院经商议后决定做两家公司工作,携手处理纠纷,共同化解矛盾。经过两天的工作,在和田、凌源两地法院共同见证下,两家公司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辽宁凌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批次支付远大公司剩余款项。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后握手言和,并对两地法院在疫情期间主动助力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举措大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