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尕桑才让)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基础。
化隆县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开展社会救助“六个一”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六个一”活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17个乡镇、13个社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困难的家庭等困难对象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确保一个不漏。
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患者,通过“先行救助”的方式,简化救助程序,直接予以救助,待急难情况缓解后,再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和救助金额,补齐经办手续。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实行原则上3个月内不开展动态管理工作。
此外,优化现有预算资金安排,统筹重点民生支出,精简发放程序。截至目前,一季度已将19户30人纳入了城镇低保,404户842人纳入了农村低保,14户15人纳入特困供养,对全县374户149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9.52万元,进一步推动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各项救助保障工作